動態(tài)與觀點
因認為湖南安悅網絡信息有限公司(下稱湖南安悅公司)未經許可,擅自通過其經營的“種子視頻”(下稱涉案APP)蘋果手機端提供影視作品《斗地主》(下稱涉案影片)的在線播放服務的行為,涉嫌侵犯北京華視聚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華視聚合公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華視聚合公司將其訴至法院。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湖南安悅公司未經許可,擅自通過其經營的“種子視頻”(下稱涉案APP)蘋果手機端提供影視作品《斗地主》(下稱涉案影片)的在線播放服務的行為,侵犯了華視聚合公司就涉案影片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賠償華視聚合公司經濟損失共計4萬余元。
擅播影視作品引發(fā)爭議
2019年,華視聚合公司偶然發(fā)現,在蘋果手機端下載的APP“種子視頻”中,熱門推薦中包含有涉案影片,并且可以免費試看5分鐘,付費觀看完整版涉案影片,付費金額為6元,觀影有效期為48小時,并且“種子視頻”APP的信息介紹頁面顯示開發(fā)者為湖南安悅公司。溝通無果后,華視聚合公司將其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湖南安悅公司立即停止提供在線播放服務,并賠償華視聚合公司經濟損失共計10萬元。
一審法院結合在案證據認為,湖南安悅公司未積極采取任何預防措施,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主觀上具有過錯,客觀上幫助了涉案影片在網絡上的傳播,綜上,可以認定湖南安悅公司實施的鏈接服務提供行為符合幫助侵權的要件,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賠償金額問題上,考慮到涉案影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商業(yè)價值,且湖南安悅公司針對涉案侵權行為收取了播放費用并對涉案影片進行了編輯分類,但涉案應用并非直接提供涉案影視作品而是提供侵權鏈接服務,屬于幫助侵權,且涉案影片上映距今時間較長等因素,酌情確定經濟損失共計4萬余元。
二審維持原判
一審判決后,湖南安悅公司不服,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湖南安悅公司的上訴理由為:一審判決不采納湖南安悅公司提出的收入證據,隨意酌定賠償數額,不僅有違事實,也違反法律規(guī)定。湖南安悅公司沒有為案外人北京新光數字電影院線有限公司(簡稱新光公司)提供任何所謂的幫助侵權行為,也不存在明知或應知,在收到華視聚合公司函告后,立即斷開了鏈接,一審判決認定湖南安悅公司存在幫助侵權行為,不僅沒有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
對于湖南安悅公司的上訴,華視聚合公司則辯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該案后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在湖南安悅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幫助侵權問題上,二審法院認為,首先,涉案影片位于“電影”菜單下“熱門推薦”欄目中,故涉案APP對涉案影片進行了推薦設置。其次,涉案影片需要付費后進行在線觀看,故湖南安悅公司利用涉案影片可獲得直接收益。再次,雖然湖南安悅公司系通過設置鏈接的行為使用戶獲得涉案視頻,但該鏈接并非“全網鏈接”或“開放式鏈接”,而是一種定向鏈接,湖南安悅公司對鏈接內容系應知,其對涉案影片是否具有合法來源具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最后,湖南安悅公司補充提交的合作協(xié)議書顯示其與新光公司就涉案APP的運營存在點播付費、廣告收入分成等利益合作關系,新光公司說明函屬于有利益合作的案外人陳述,且在案證據無法證明新光公司就涉案影片出具的采購憑證所涉及的發(fā)行方與涉案影片片尾署名的出品單位等權利人存在任何關聯,新光公司的授權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不足以證明湖南安悅公司盡到了合理的審查注意義務。綜上,湖南安悅公司的涉案行為已構成侵害涉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幫助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賠償金額是否適當問題上,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影片知名度和商業(yè)價值,以及涉案侵權行為的性質和程度等因素所酌定的經濟損失并無不當。